近日,河南省卫健委官网印发了《河南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大宗)医用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4月19日起执行

官方明确,河南省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大型和大宗医用设备都需要参照本《办法》。意味着全省公立医院相关设备的进院,在新规下开始生变!

首先,此次新文件带来了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那就是《办法》要求,公立医院大型(大宗)医用设备招标采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产设备能够满足要求的,原则上应当采购国产产品。
具体来看,这一政策的应用范围包括两大类:
一是大型医用设备采购,纳入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内的大型医疗器械均包括在内,如PET/CT、PET/MR、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等。
二是大宗医用设备采购,是指除大型医用设备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医用设备。省、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照《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现行)》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执行。

不久前,浙江省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产品政策中,明确要求由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全面落实支持首台(套)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经遴选纳入国产大型医用设备省级推广应用。
与此同时,浙江省人民政府也同步下发了《关于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推动医疗机构优先使用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的国产大型医疗装备。
实际上不止浙江省,针对“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推动国产大型医用设备推广应用”,此前广东省财政厅在答复政协提案时,就明确做出答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将积极加大,公立医院对国产自主品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支持力度。
在实际操作中,明确市(县)级以下医疗机构首次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以及市(县)级医疗机构配置第2台及以上的、地级市以上的医疗机构配置第3台以上的、明确用于特定专科使用的,原则上应选择国产设备。

也就是说,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第2台及以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在实际执行落地时原则上全部选择国产;市县级以下的公立医院首台配置就要选择国产!
早前出台的《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2020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技术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卫财务函〔2019〕28号),就明确提出积极鼓励公立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优先配置国产自主品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
全面推进国产大型医疗设备进院,政策支持已经非常明显!

不只各省政府,中央相关部门关于支持公立医院配置国产自主品牌医疗设备的政策一直在推出。
2022年9月,人民银行发布消息称,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额度为2000亿元以上,具体支持领域包括卫生健康、教育等10个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
在1.7万亿中央贴息贷款中,将有2000亿流入医疗设备更新,换言之,未来1-2年内,我国医疗市场将爆发2000亿的增量空间。

更早之前,2021年国家财政部及工信部联合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指导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流出,这份通知明确规定了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采购国产医疗器械及仪器的比例要求。
其中137种医疗器械全部要求100%采购国产;12种医疗器械要求75%采购国产;24种医疗器械要求50%采购国产;5种医疗器械要求25%采购国产。
这项标准无疑是从全国范围内,对公立医院在内的单位,采购国产仪器设备的比例进行强制规范。
自主品牌的国产设备替代进口,不仅仅国内设备企业所期待,也同样是国家大力推进的结果。所有企业一定要把握发展的黄金时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把中国医疗设备制造做好、做精,进一步打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逐步引领国产设备走向全球!